臺鐵普悠瑪翻覆事故偵結3人遭訴 檢方公布3大肇因
中新網6月6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2018年10月21日臺鐵普悠瑪列車在新馬車站高速翻覆,造成18死逾200人輕重傷,是臺灣史上死傷最嚴重的火車意外。宜蘭地檢署歷經7個多月追查,全案于2019年6月6日偵結,起訴臺鐵局機務處柳姓副處長、吳姓綜合調度所長及尤姓司機員等3人。

檢方起訴指出,事故列車超速行駛、ATP(列車超速防護系統)遭關閉及ATP遠程監視系統未聯機為肇事原因。
說明如下:事故路段即新馬站彎道的速限僅時速75公里,但事故列車卻超速以時速140公里近2倍高速行駛,致列車在行經彎道時出軌翻覆造成多人死傷;又因ATP遭司機員關閉而未有動作,加上ATP遠程監視系統也未聯機等因素,因此司機員、調度所長及機務處副處長涉有業務過失致人于死罪嫌。
至于空壓機強制停止非肇事原因,檢方指出,事故列車于行車過程中雖有空壓機,又稱主風泵,強制停止,使動力空氣源減少的情形,但此為避免空壓機過熱而自發停止的安全設計,僅會造成列車減速,并不會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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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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