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有了“指南”
本報訊(記者雷風雨)記者從市住建委獲悉,市住建委日前制定了《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指導意見》。今年本市啟動加裝電梯試點,各區選擇基礎條件較好、群眾意愿強烈的既有住宅小區,作為試點先行啟動。明年將在試點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礎上,總結經驗,示范推廣。
據市住建委工作人員介紹,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同時滿足5項條件:城鎮范圍內依法建設交付使用的住宅房屋,非單一產權,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圍和計劃,建筑層高為四層(含四層)以上,房屋建筑結構符合安全標準。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程序需要實施“六步走”,即制定方案、協議公示、施工圖審查、聯合審查、工程施工、竣工驗收。
根據該指導意見,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以棟(門)為單位,充分聽取加裝服務范圍內全體業主的意見,并經本棟(門)專有部分占該范圍內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其他業主無明確反對意見,簽訂加裝電梯項目協議書。屬于公有住房的,房屋產權單位同意后,并經專有部分占該范圍內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承租人同意。加裝前,將在計劃加裝電梯的門、樓、小區公示欄等顯著位置公示10天。
加裝電梯產生的費用誰掏?根據該指導意見,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所需建設資金及運行使用、維護管理資金主要由申請主體承擔,具體費用根據申請主體所在樓層等因素,由其自行協商,按一定分攤比例共同出資。對本市中心城區范圍內四層及以上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并經驗收合格取得使用登記證的,區政府給予20萬元/臺的建設補助(市、區政府各承擔10萬元);對中心城區以外四層及以上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并經驗收合格取得使用登記證的,區政府給予總計不超過20萬元/臺的建設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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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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