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多措并舉穩定和擴大就業
發布會現場 高云霄/攝
7月26日,衡水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就該市就業工作進展情況召開新聞發布會,衡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研員孫毅介紹相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為應對當前經濟形勢對就業工作的影響,衡水市委、市政府出臺了《衡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衡水市人社局、財政局、發改委、工信局四部門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穩定就業有關問題的通知》,支持企業穩定崗位。
就穩定就業的一些政策措施,孫毅從加大穩崗支持力度、支持在崗培訓、鼓勵參加再就業培訓、支持提升技術技能、保障基本生活等五個方面進行了介紹。
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對不裁員或少裁員,上年度末裁員或裁員率不超過全市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目標4.5%,上年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的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上述條件,且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困難參保企業,可按全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參保職工人數6個月的標準返還失業保險費。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應符合在保障職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連續虧損3個月(含)以上;受當前外部經濟影響或屬于周期性行業下行階段,產品市場競爭力較強,近兩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件,企業無違法違規記錄。返還資金一次性發放,企業每年只能享受其中一項。
支持在崗培訓。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可通過自行組織或委托社會培訓機構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所需資金由職工教育經費列支,不足部分予以適當補助。
鼓勵參加再就業培訓。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當地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或零就業家庭人員參加職業培訓并培訓合格的,可申領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生活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天20元,補貼總額最高600元。生活費補貼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不得同時領取生活費補貼。
支持提升技術技能。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現行技能提升補貼政策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及其以上放寬至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及其以上。
保障基本生活。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困難企業,確實無法保障生活的下崗失業人員,可給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補助標準為6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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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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