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電商2019:創新與傳銷加身
隨著消費升級和電商服務質量的升級,相比傳統電商平臺,社交電商正煥發著前所未有的生機,同時也面臨著難以想象的挑戰。

從資本熱捧到行業遇冷,社交電商在2019年里遭遇了太多,有時被捧為時代上的風口,有時又游走在法律紅線的邊緣,讓人避之不及。有人說,社交電商電商就像10年前的淘寶,野蠻生長是個必經的階段,沒有法律法規去規范,涉傳就如一把利劍時刻懸在頭頂。
臨近年底,社交電商行業也是紛紛遇冷。斑馬會員(原環球捕手)被傳深陷傳銷;秀購整體業務被砍;未來集市業務大調整;貝店與云集也是風口之上。裁員已經是再不普通不過的事情,能否存在或者能存在多久才是應該思考的問題。
生存還是毀滅
生存還是毀滅這是目前社交電商行業目前所必須思考的問題,2019年,云集的上市讓行業為之振奮,拼多多市值的突圍讓大家又看到了希望。互聯網人都相信,一切皆有可能。社交電商的從業者更是相信如此。
這是一個新的商業模式和形態,新到什么地步?新到沒有法律法規可去參考和依靠,新到可能每一個走錯了就是踩到了法律的紅線,新到“創新的商業模式都是從‘違法’開始”……
“拉人頭”是目前社交電商行業普遍存在現象,無論是否有繳納會員費,或者說“拉人頭”是目前社交電商所必須經歷的階段。
但拉人頭就是傳銷嗎?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北京大學電子商務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薛 軍曾表示,需要將“拉人頭”與“收取入門費”結合起來進行判斷,而非獨立判斷。
換言之,拉人頭的目的是為了收取入門費。后來者繳納的入門費成為支持相關體系得以持續運作的基礎,那么這種模式存在問題。
反之,如果拉人頭的主要目的只是為了擴大參與商品或服務的推廣者的人數,那么拉人頭的行為本身應該沒有問題。同樣收取入門費,是否以獲得高額回報為誘導,是否具有明顯的欺詐性,如果不是應該沒有問題。
橫跨在社交電商企業最核心的問題就是:是否存在以及變相存在團隊計酬?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企業生存需要流量需要 gmv 需要活躍用戶,深諳運營之道的人自然知道是如何利用人性的貪婪和欲望去驅動一個人鏈接一群人或者更多的人。
團隊計酬模式本身,并不具有當然的違法性,應該考慮相關商業模式所設計的報酬結構是否會產生一種明顯的不正當激勵,使得產品或服務的購買者主要是為了提升自己在組織中的等級地位,而不是為了滿足真實的消費需求而購買產品。如果這種情況不會普遍出現,應該不存在問題。
為何會出現“團隊”一詞,這不得不提到社交電商從業者的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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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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