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橋中幡:出身宮廷的民間技藝
5米長的紅旗綁在10米高的竹竿上,竹竿上端三頂紅火的幡頭,這就是民間傳統雜技項目的重要道具中幡。中幡起源于皇室儀仗隊的旗桿,后經發展逐漸演變成民間廟會中的表演節目。民國初年,北京的天橋市場發展很快,各種曲藝雜技遍布其中,尤以中幡、撂地摔跤等表演最受游客歡迎,“天橋中幡”的名號就此誕生。2006年5月20日,天橋中幡經國務院批準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與其他一些瀕臨失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相比,天橋中幡是比較幸運的,直到現在,天橋中幡依舊系統性地培養著傳承人,雖然人數不多,但與之前相比已經有了好轉趨勢。
起源:宮廷儀仗流于民間
據傳,中幡起源于晉代皇家表演項目,在當時是既具有儀仗特色又用于比賽力量的一種旗幟。在行軍或打獵休息期間,旗手們為給皇上解悶,便耍動大旗來博得皇上歡心,也借此鼓舞三軍斗志。
耍幡旗這項表演在明代劉侗、于奕正合著的《帝京景物略》中已有記載。清《百戲竹枝詞》中也寫道:“幡為四五尺高,上懸鈴鋒,健兒數輩舞之,指揮甚如意,佐以金鼓聲,觀者如堵墻焉。”
幡旗形制壯麗,標題清晰,常常用于儀仗活動。旗手耍弄幡旗,能盡顯武勇與智慧,因此耍幡旗曾是清代朝佛、慶典等走會活動的必備項目。走會中各個團體都有自己的標旗,用自己的標旗演練耍幡的高招絕技,逐漸形成頗具特色的雜技節目。
清代乾隆年間,有人將幡旗的桿上加上傘,使其耍起來更加好看。后來加傘的大旗桿被皇宮用做迎接外交使者的儀仗隊,顯得更加威武莊重,故幡旗又名“大執事”。皇宮里每年都要耍“大執事”,用來迎接重要慶典。乾隆年間,中幡會屬鑲黃旗佐領管轄,受過皇封,盛極一時。到了清朝末年,天橋老藝人王小辮從宮中耍執事的哥哥處學得此藝,并將大執事改名“中幡”,變成賣藝性質的表演傳入民間。
特色:手眼配合“穩、準、快”
早期的耍中幡有“幢幡”、“擔幡”的叫法,在清朝中期,北海公園到了冬天還有“擔幡滑冰”的表演。據介紹,中幡的主干是一根長10米多的竹竿,竿頂懸掛一面0.5米寬、5.5米長的長條錦旗,旗的正面繡有祝福語句和吉祥圖案,反面有時繡上表演團體的名稱,因此中幡又稱“標旗”。中幡凈重30多斤,它下粗上細,由兩根竹竿拼成,竹竿的大小、柔韌性也有講究。一個中幡要加工成成品大約要四年時間,其制作加工程序目前仍屬祖傳,拒不外泄。
中幡表演時,藝人們將竿子豎起托在手中,舞出許多花樣,其表演動作樣式各有形象的名稱。將竿子拋起用腦門接住為霸王舉鼎,單腿支撐地面用單手托住竹竿為金雞獨立,此外還有龍抬頭、老虎撅尾、封侯掛印、蘇秦背劍、太公釣魚、擎一柱等樣式。考究的中幡竿頂上還有一層乃至數層由彩釉、錦緞、響鈴、小旗、流蘇組成的圓形裝飾物,稱為纓絡寶蓋,舞起來不僅五彩繽紛,而且發出悅耳的聲音。
中幡表演要求穩、準、快,手眼配合一致。在表演時,表演者用手掌、手背、肩膀、額頭、下顎等部位分別完成舉、頂、牙劍、腦劍、單山等動作,將中幡不斷晃動、拋起、落下。中幡表演,以扔得高、立得穩為準則。表演者或頂幡上額,或伸臂托塔,驚險動作連連不斷,但始終幡不離身,竿不落地。十余米高、幾十斤重的中幡在表演者的手中、肩上、腦門、下巴、后背等處上下飛舞、交替騰挪,十分刺激驚險。
對話傳承人:創新傳承兩不誤
如今,身為天橋中幡的傳承人之一,北京文武演藝社社長馮文武為記者介紹了很多由他創作的中幡新招式。“這個把幡扔過4個人接住的,是我創作的招式,叫‘飛龍在天’。這個,扔高過牌子的,叫‘鯉魚躍龍門’,還有這個,這是‘倒踢紫金冠’……”馮文武邊為記者展示著表演時錄制的視頻,一遍介紹著視頻中的各種招式,言語中透露出專注與認真。
“我13歲開始學武術,后來想練摔跤,但看見師傅們都在練中幡,就想跟著一起學。”從17歲開始,馮文武正式走上了練中幡的道路,現在46歲的他,經常帶著自己的團隊四處演出。“一個月有十多天的時間,我們可能都在外面演出,這個月28日晚上就有。”馮文武介紹道,“7月3日上午有個廟會的活動,我們也要去。”
“中幡表演的可看性很強。”在萬芳亭公園鍛煉的張大爺表示,“幾十斤沉的大玩意兒,在頭上頂著,隔著好幾個人還互相扔,看著就讓人揪心。”
與其他一些瀕臨失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相比,天橋中幡是比較幸運的,直到現在,天橋中幡依舊系統性地培養著傳承人,雖然人數不多,但與之前相比已經有了好轉趨勢。除了受邀演出外,馮文武經常在公園等一些公共場所進行練習表演,這也是中幡宣傳的一種方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宣傳需要多方面進行。”延慶區文物管理所負責人認為,“傳統要素和新時代的發展理念有機結合,能更好地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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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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