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令”來了
21日,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其中專門增設的“網絡保護”一章,成為草案的一大亮點。
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何毅亭在作關于修訂草案的說明時介紹,修訂草案增設“網絡保護”專章,對網絡保護的理念、網絡環境管理、網絡企業責任、網絡信息管理、個人網絡信息保護、網絡沉迷防治、網絡欺凌及侵害的預防和應對等作出全面規范,力圖實現對未成年人的線上線下全方位保護。
關于網絡不良信息:強裝上網保護軟件
針對暴力、色情、涉毒等不良網絡信息問題,草案明確提出:國家鼓勵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絡內容的創作與傳播,鼓勵和支持專門以未成年人為服務對象、適合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的網絡技術、設備、產品、服務的研發、生產和使用。
草案規定,學校、社區、圖書館、文化館、青少年宮等場所為未成年人提供的公益性互聯網上網服務設施,應當安裝未成年人上網保護軟件。
草案同時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含有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制作、復制、發布、傳播該信息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在信息展示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提示。
“調查顯示,大量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背后,都存在未成年人不正常接觸不良網絡信息的問題。”陜西省律師協會常務理事王浩公說,草案的規定有利于動員全社會參與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特別是對未成年人吸引力較強的平臺和產品,相關部門應積極入駐,主動發揮監管作用。
關于網絡沉迷:設置時間權限等功能
近年來,未成年人沉迷網游、直播等網絡產品和服務不能自拔造成悲劇的事件時有發生。草案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避免提供可能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的內容。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預防和干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提供便利。
在網絡游戲方面,草案規定,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游戲實行時間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對游戲產品進行分類,作出提示,并采取技術措施,不得讓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其接觸的游戲或者游戲功能。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苑寧寧表示,草案回應近年來社會普遍關注的未成年人網絡成癮、網游沉迷等問題,作出制度性設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對網絡游戲產品進行分類,有利于促進我國未成年人網絡信息分類管理制度的形成。
關于網絡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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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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