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成中老年群體上當重災區
保健類產品再受關注,對于偷換概念、夸大效果的“保健品”也在持續之中。產品雜、廣告多、市場亂,“保健品”儼然成了中老年群體上當的重災區。專家提醒,對待保健類產品要注意甄別,無需“神化”,也不必談之色變,將其“妖”。
團結湖東里小區的一間平房內,兩個老年人正踩著一臺地上擺放的儀器,通過儀器的顫抖,腿部跟著一起抖動。不大的房間里,還有五六個老年人頭戴眼罩坐在靠近玻璃門的地方,正做著一種眼部保健。幾名店員穿梭在老人中間,為他們調試儀器。
67歲的楊阿姨住在團結湖東里小區,在出入小區時,店員曾將宣塞到她手中。幾次收到宣后,楊阿姨動心了,進店去“考察”了一下。
體驗了多個儀器之后,楊阿姨沒有購買任何療程。“一是太貴了,二是沒太感覺到效果。”店員開始向她推薦保健食品,楊阿姨慢慢被了。因為平時沒有慢性疾病,一些聲稱能夠治療疾病的保健品并不在楊阿姨的關注中。但在使用了一款可以快速恢復體力的保健品后,她表示,感受到了自己身體出現的變化。“每天都要喝幾滴,覺得比平時有勁兒了。一瓶有60滴,每瓶400多元,每個月的費用也不低。”
一次游玩爬山時,楊阿姨感覺十分吃力,突然想起了包中的能量水。擠了幾滴到嘴里,便一口氣爬到了山頂。“所以我對這個還是挺相信的,已經吃了一年多。”現在,楊阿姨每天還會沖一袋純羊奶喝,也是通過邊銷售人員推銷的方式購買的。銷售人員表示,這款純羊奶能讓老年人增強鈣質的同時調節身體機能,免除疾病困擾。楊阿姨于是一次買了100盒,花費了近兩萬元。后來,雖然通過多家電商平臺查詢發現該純羊奶并未在網絡平臺中銷售,也沒有在超市銷售,楊阿姨還是覺得自己喝了一段時間身體狀況得到了改善,甚至想將純羊奶推薦給親戚們一起喝。
近年來,圍繞夸大宣傳、聲稱療效、違法推銷等情況,市曾對保健品市場進行過多次專項整治,去年8月還舉辦了“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進社區科普宣傳的活動。但為何仍有很多老人熱衷購買夸大功效,可以“包治百病”的保健食品,甚至將連保健食品也算不上的三無產品視作“靈丹妙藥”?
“到我們這個歲數,身體沒有太大問題也覺得應該補點兒什么。”60歲的崔女士坦言,相對于鍛煉、食補,她認為能直接吃進去的營養保健品起效更快,“就是一種希望預防、走捷徑的心態。”
去年春天,一次坐公交時崔女士聽到兩位大媽聊天,其中一位提及自己每月要吃上千元保健品。她扭頭看了一眼,只覺對方“確實很有”,心里更是“癢癢”。正巧有老同學推薦了一種口服液,說對她的萎縮性胃炎特別有好處,一向自認的崔女士沒忍住,花一千多元買了三盒。“后來孩子幫我查,根本不能治病,而且按產品成分直接去藥店買維生素,價格只是十分之一。”
在田女士看來,這么多年吃“藥”未見功效,年過八旬的老父親心里也不是全然不懂,有時還會嘆上一句自己是病急亂投醫。或許那個堆滿“藥品”的柜子,是老人不愿意面對現實的一種逃避。
77歲那年,原本身體不錯的父親突發腦梗,搶救過來后左側肢體偏癱。在醫院做了一年多的復健沒什么起色,情緒就變得越來越焦躁。近兩年,老人總說醫生開的處方藥“沒用”,反倒對各種醫療廣告極有興趣。看電視時專看所謂的“養生節目”,跟病情沾邊兒的就打電話問。
“那些推銷員當然特別會說了!父親剛介紹幾句,那邊就‘對對對,我們的藥專治你的狀況,歲數更大的都能康復……’”父親獨居,身邊只有保姆,每月要花費近兩千元買“藥”,還以7800元的“活動價”抱回來一臺刺激的“高電位治療儀”。田女士姐弟幾人輪番勸解,“按醫生說的,這么大歲數病情能穩定已經不錯了,他就是不接受,只想聽那些‘你會好’的忽悠。”
雖然目前人們習慣于將吃、喝、用等相關保健產品統稱為“保健品”,但大學醫學部公共衛生學院教授馬冠生指出,實際上我國對于“保健品”沒有法律上的明確定義,有法律依據的只有“保健食品”這個品類。
在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中,保健食品的定義為“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很多人認為保健食品就是保健品,包括一些商家生產的外用器械,無論是否得到批準,有沒有相關文號,也都自稱為保健品。”馬冠生認為,這樣籠統而龐大的范圍混淆了人們的判斷,也會“誤傷”一些正規保健食品。
如果人們想要購買保健食品,馬冠生提醒,要注意看包裝上是否有“小藍帽”標識以及“保健食品”字樣,國產保健食品還要有“國食健注G+4位年代號+4位順序號”的注冊號。它的產品標簽、說明書中應當包括產品名稱、原料、輔料、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含量、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保健功能、食用量及食用方法、規格、貯藏方法、保質期、注意事項等內容及相關制定依據和說明等。“大家可以看說明書,根據自己需求去選擇。”
同時馬冠生強調,不同于藥品,保健食品是不能說“療效”的,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還要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選購保健食品要特別注意銷售人員對產品效果的描述,如果說能治哪些病,多有夸大之嫌,要提高。
銷售酸堿平DDS美容養生按摩器的網絡銷售人員告訴記者,該機器的生產廠家是廣東清茹日用品有限公司,而推廣銷售該產品的是華林酸堿平生物技術有限公司。據天眼查信息顯示,華林酸堿平生物技術有限公司是廣東清茹日用品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投資比例為53.33%。兩家公司的代表人均為同一人。該銷售人員表示,“我們的產品不是醫療器械,可以按摩調理很多病癥,主要原理就是把酸性體質調節成堿性體質,從而增強體質。”
豐臺區負責食品藥品監督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晚報記者,弘澤堂綠色動力壓片糖果,之前就有很多人舉報這個產品。“我們去現場檢查了,但其公司已經不在原址經營了,我們已經告知工商,工商已將其列為異常經營。根據之前舉報人提供的產品和信息,應該不是一個保健食品,就是一個普通食品,不消費者食用。”
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注冊和監管處的工作人員表示,消費者可以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上查詢到已經獲批的醫療器械,其中就有它的適用范圍,如果適用范圍和產品宣傳不一致的,消費者可以向工商舉報其虛假宣傳,或撥打12345進行投訴。
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和化妝品注冊和監管處的工作人員表示,保健食品在商品包裝上會有“藍帽子”的標識,消費者在購買相應產品時一定要注意認清相應標識。普通食品不能有治療疾病的相應功能。如果產品上沒有保健食品標識,也沒有食品或藥品的相關標識,那么,不消費者食用。正常的產品會告知消費者相應的信息,從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來說,產品需要標注清楚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還有一些必須要告知消費者的內容,比如說它的成分等。在購買時,消費者最好保存好當時購買的相應記錄或相應票據,包括購買的地址、途徑等,這些比較清楚的話,如果食用后出現不良反應,可撥打12331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