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燃氣表讓用戶出錢 四川安岳一天然氣公司被罰118萬
燃氣表,家家戶戶都使用的計量器具,維護、更新成本本應由企業承擔。
然而,四川安岳一家天然氣公司在換表時卻讓用戶出錢。經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該公司收取700多戶用戶換表費用39萬余元。1月6日,安岳縣市場監管局對該公司作出重罰,不僅責令公司限期退款,還對其罰款118萬元。
涉事公司在去年曾飽受用戶質疑。去年初,該公司一紙通知要求用戶進行安全整改,整改費用便包括換表費用。在被用戶質疑以安全之名斂財,主管部門叫停違規行為半年后,其推出的安全隱患整改“優惠”再次引起質疑。
去年七八月間,資陽市安岳縣石鼓鄉(現已劃歸臥佛鎮)一居民發現家中燃氣表“不來氣”,便向供氣的安岳縣光源天然氣有限公司反映。天然氣公司工作人員前往他家查看后稱,燃氣表壞了,需更換,但需用戶出錢。盡管出錢換了表,但該用戶卻不服,隨后向安岳縣市場監管局反映了此事。那段時間,安岳縣市場監管局接到多名天然氣用戶的反映,隨即立案調查此事。據該局通賢市場監管所相關負責人介紹,調查后發現,涉事公司供氣區內不少鄉鎮用戶都反映該公司收取了換表費用,每只燃氣表200元至600元不等。
根據《四川省燃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燃氣表這一計量裝置的維護、更新費用都由燃氣經營企業承擔。“燃氣表由公司安裝和維護,但他們卻把責任推給了用戶。”通賢市場監管所相關負責人介紹,經調查用戶并根據涉事公司提供的臺賬,該公司在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共收取700多戶用戶更換燃氣表的費用39萬余元。
為此,安岳縣市場監管局認為,該天然氣公司利用農村群眾信息閉塞、法律法規意識不強等,在更新、維護用戶使用的燃氣表時違規收取用戶相關費用,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1月6日,該局依據《四川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作出行政處罰,責令涉事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消費者權益和濫收費的行為,限期30日內全額退款,并依法給予其警告和罰款118萬余元的嚴厲處罰。
1月8日,安岳縣光源天然氣有限公司負責人證實,公司確實受到了安岳縣市場監管局的行政處罰,因更換燃氣表的事被罰118萬元。
該負責人稱,在農村,公司安裝的燃氣表,有一些被用戶惡意破壞。“如果我把表安裝在用戶家里,他們拿棒棒弄壞了,我又不停地去換嗎?”該負責人說,公司還有不少天然氣管道被惡意破壞和挖斷。“報案都報了幾十起。”對于收取用戶燃氣表更換費用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如果公司有錯誤,他們可以改正。“我們收取的費用怎么處理的,市場監管局沒有過多了解。”該負責人稱,就公司因此被安岳縣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一事,公司將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我們沒做對的地方,該改正就改正。法律權利,我們該主張的也會主張。”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姚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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