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證券法明確規定證券發行注冊制
本報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倪弋)12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閉幕。會議經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證券法、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新修訂的森林法、社區矯正法、關于修改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決定等。會后,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有關情況。
中國證監會法律部主任程合紅介紹,此次修訂的證券法中的一大重要內容,是對證券發行注冊制作了比較系統完備的規定,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精簡優化了證券發行的條件,將現行證券法規定的公開發行股票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的要求改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二是調整了證券發行的程序,在明確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作為法定注冊機關的基礎上,取消了原來法律規定的發行審核委員會制度,并明確證券交易所等機構可以按照規定對證券發行的申請進行審核;
三是強化證券發行中的信息披露,明確規定發行人報送的證券發行申請文件,應當充分披露投資者作出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所必需的信息,要求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簡明清晰,通俗易懂;
四是明確規定“證券發行注冊制的具體范圍、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這為實踐中注冊制的分步實施留出了制度空間。
“強基層”作為本輪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基本原則之一,在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中也有具體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法規司司長趙寧介紹,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明確規定了國家在規劃制定和醫療資源配置方面以基層為重點,通過分級診療制度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來推動醫療衛生服務下沉,助力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發展。
趙寧說,該法還明確規定國家要建立醫療衛生人員定期到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從事醫療衛生工作的制度,加強基層和邊遠貧困地區醫療衛生事業的財政投入制度和保障制度等,這些規定為基層邊遠貧困地區的醫療衛生事業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社區矯正工作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節約國家刑罰執行成本,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促進司法文明進步發揮了重要作用。”司法部社區矯正管理局局長姜愛東表示,新出臺的社區矯正法尊重基層首創精神,注重將社區矯正工作實踐中一些成功有效的做法固定下來,上升為法律制度。例如,社區矯正法明確規定,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立社區矯正委員會,負責統籌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社區矯正工作。姜愛東表示,這是在總結各地普遍建立起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司法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實踐經驗基礎上作出的。
《 人民日報 》( 2019年12月29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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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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