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2部門發文:2030年90%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均設老年醫學科
以下文章來源于醫藥衛生報 ,作者馮金燦
8月6日,經河南省政府同意,河南省衛生健康委、河南省民政廳、河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等12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深化醫養結合促進健康養老發展的意見》(豫衛老齡〔2020〕4號,以下簡稱《意見》)。
河南是人口大省,老年人口基數大,應對人口老齡化任務重。
2019年,河南全省60歲及以上人口1623萬人,占常住人口的16.84%;65歲以上人口1076萬人,占常住人口的11.16%,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日益增加。
當前,河南省醫養結合工作仍存在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需進一步銜接、醫養結合服務質量有待提高、相關支持政策措施需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等問題。
《意見》著眼近年來各方反映較多的一些堵點、難點,以及健康養老服務供給不平衡、不充分等問題,按照河南省衛生健康大會部署,立足河南醫養結合發展實際,堅持問題導向,提出4個方面23項政策措施。
加快健康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意見》提出“六個支持”:
支持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
支持醫療機構設立養老機構
支持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支持老年醫療服務設施建設
支持醫養聯合體建設
支持社區醫養結合服務中心建設
具體來說,對養老機構內部設置診所、衛生室(所)、醫務室、護理站,實行備案管理,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按規定享受扶持政策。
醫療機構設置養老機構符合條件的,與其他養老機構享受同等建設補貼、運營補貼及優惠扶持政策。
發展集中運營管理的社區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連鎖化的養老服務設施和設有護理床位的日間照料中心,夯實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網絡,增強養老服務網絡的覆蓋面和服務能力。
到2022年和2030年,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置老年醫學科比例分別達到50%以上及90%以上,到2022年,三級中醫醫院設置康復科比例達到100%,不斷提高老年人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
按照“非禁即入”原則,支持社會力量舉辦不同經營性質的醫養結合機構,并按規定享受稅費、投融資、用地等有關優惠政策,探索建立由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組成的醫療養老聯合體。
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病床和養老床位,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融合發展。
完善醫養結合服務機制
《意見》提出要完善“六個機制”:
簽約服務機制
醫療巡診服務機制
醫養轉診服務機制
老年人便利就醫服務機制
遠程診療服務機制
醫養結合服務聯合監管機制
《意見》鼓勵養老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簽約合作,養老機構也可通過服務外包、委托經營等方式,由醫療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拓展養老照護服務功能,提升醫療服務能力。
基層醫療機構結合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按照“定期+按需”的原則,為轄區未設立醫療機構的養老機構開展上門巡診服務。
鼓勵醫養結合機構加入城市醫聯體或者縣域醫共體,引導養老機構中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與簽約醫療機構建立雙向轉診機制。
到2022年,養老機構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比例、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綠色通道的比例均達到100%。
推進面向醫養結合機構的遠程醫療建設,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為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提供遠程服務,鼓勵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設立遠程醫療站點,加入全省遠程醫療平臺。
醫養結合服務的監管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負責,民政、醫保等部門配合,把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醫療護理服務和開展家庭病床、安寧療護等服務納入考核主要內容,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來源:pexels
提升健康養老服務能力
《意見》提出“五項措施”來提升健康養老服務能力:
強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推進居家健康養老服務
開展老年心理健康服務
加強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
壯大醫養結合服務隊伍
做實做細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定完善上門醫療衛生服務的內容、標準、規范和收費政策,適當提高上門服務人員的待遇水平,服務機構要防范應對職業風險和人身安全風險。
以老年人歷年健康體檢結果為基礎,為老年人建立連續性電子健康檔案并提供針對性健康管理服務。
在基層醫療機構逐步開展老年心理健康體檢和篩查評估,暢通社區與專科醫療機構之間雙向轉診通道。
堅持養老與養生結合,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產品和服務,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養結合機構開展中醫診療服務。
鼓勵引導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加強老年醫學、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務與管理等專業人才培養,探索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科研機構、行業學會協會、醫療機構與醫養結合機構協同培養模式。
加快健康養老發展保障
《意見》強調“六項保障”:組織領導、財稅支持、土地供應、規劃審批、護理保險、金融支持。
《意見》要求各地因地制宜,把醫養結合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把推進醫養結合發展與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普惠養老城企聯動等工作相結合,開展醫養結合示范縣(市、區)和示范機構創建活動。
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承擔當地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等服務,對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和提供醫養結合服務的機構給予稅費減免、資金支持。
切實保障醫養結合機構建設發展用地,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
對利用既有和閑置資源發展健康養老服務的,簡化項目和規劃審批資料。
探索建立適合本地實際情況的長期護理險制度,為失能半失能人員提供醫療護理服務保障。
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拓展多元化投融資渠道,積極解決醫養結合機構建設融資問題。
- 標簽:陳默微博
-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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