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聰房產、汽車、存款被查封
王思聰于11月4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1.5億余元。之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顯示,法院已在11月19日向王思聰下達了限制消費令。
王思聰被列為被執行人
11月22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北京市二中院召開的執行主題新聞通報會上獲悉,該案立案執行后,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王思聰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并對其名下財產進行調查。
“截止到目前,因王思聰未按執行通知書要求履行還款義務,故我院已對被執行人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并查封王思聰名下的房產、車輛、銀行存款等財產。”北京市二中院新聞辦負責人說。
據介紹,目前,王思聰已依照法院發出的財產申報令,向北京市二中院申報財產。另外,當事人反饋雙方就涉案債權履行正在協商中。
“下一步,我院會依法核實被執行人王思聰申報財產情況,并結合雙方協商情況,依照法律規定,適時采取相關措施。”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法院向王思聰下達的限制消費令顯示,執行申請人為嘉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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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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