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部門聯合發文,防止瘧疾輸入再傳播!
一、背景情況
2010年,原衛生部等13部門聯合印發《中國消除瘧疾行動計劃(2010-2020年)》,提出2020年全國消除瘧疾目標。2017年至今全國保持4年無本地原發瘧疾病例報告,達到了世界衛生組織瘧疾消除標準。目前,本地瘧疾傳播得到阻斷,但全國每年從境外輸入約3000例病例,仍面臨境外瘧疾輸入以及輸入后再傳播的風險。為防止瘧疾輸入再傳播,維持我國瘧疾消除狀態,特制定本辦法。
二、主要內容
《防止瘧疾輸入再傳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了我國防止瘧疾輸入再傳播的工作原則為“政府主導、部門合作、快速精準、聯防聯控”,采取“及時發現,精準阻傳”的工作策略,以監測工作為重點,以保持和鞏固瘧疾防控能力、應急處置能力為基礎,以建立醫防協作、部門聯防聯控的長效機制為抓手,科學阻斷瘧疾輸入再傳播。《辦法》包括總則、能力保持、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聯防聯控、工作保障和附則,共43條。
第四至二十二條要求繼續保持和鞏固瘧疾防控基本能力,即及時敏感的發現能力、全面準確的鑒別診斷能力、專業的臨床診治能力、敏感的監測預警能力和精準規范的處置能力。包括根據不同瘧疾再傳播風險,維持臨床醫療機構的瘧疾發現和實驗室診斷能力;健全和鞏固瘧疾診斷參比實驗室網絡體系,提高實驗室復核時效性,加強質量管理;所有非瘧疾流行省份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建立省級瘧疾診斷參比實驗室,加強實驗室診斷能力;繼續實施消除瘧疾“1-3-7”工作規范,保持監測系統敏感性和快速反應;依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及時、精準防控輸入性疫情,控制輸入疫情導致的再傳播風險。
第二十三至三十四條明確了建立廣泛的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包括部門聯防聯控、區域聯防聯控、軍地聯防聯控、邊境地區聯防聯控、跨境聯防聯控和部門間信息通報。衛生健康與海關、商務、教育、文化和旅游、移民管理、公安、司法、通信管理等部門各司其職;省際間加強瘧疾防治工作協作、經驗分享,鞏固消除成果;軍隊衛生職能部門與國家衛生健康委定期分享瘧疾疫情信息;強化邊境地區鄉村兩級瘧疾監測、報告和處置能力,提高瘧疾監測敏感性,及時發現輸入病例;依照與毗鄰國家合作協議開展瘧疾防控的跨境聯防聯控合作。
第三十五至三十九條明確了各項工作保障制度,從臨床和公共衛生用藥保障、防控經費和醫療保障、病例規范處置與救治技術指導等方面全方位保障防止瘧疾輸入再傳播工作。
附件:關于印發防止瘧疾輸入再傳播管理辦法的通知
- 標簽:軍婚惹火燒身
-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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