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兩年追回“跑冒滴漏”醫保基金8564.54萬元
青海省醫療保障局9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稱,青海全省醫保部門兩年累計檢查定點醫藥機構8186家次,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定點醫藥機構2803家,追回“跑冒滴漏”醫保基金8564.54萬元。
青海省醫療保障局基金監管處處長頓珠旺智介紹,醫療保障基金是民眾的“保命錢”,為織密扎牢醫保基金監管的制度“籠子”,青海省醫保局著力推進醫保基金監管體制改革,建立健全基金監管長效機制,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確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青海省醫療保障局自2018年底掛牌成立以來,連續兩年組織開展了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治理,通過制定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嚴厲查處定點醫藥機構各類醫保違法違規行為,與審計、公安、衛健、財政、稅務、藥監7部門共同建立打擊欺詐騙保省級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對重大線索聯合開展檢查、聯動處罰,形成監管合力。
同時進一步規范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統一協議文本,細化處罰措施,并制定定點醫藥機構納入退出管理辦法,簡化準入手續,推行承諾制管理,對違規違法醫藥機構實行聯動處罰,建立醫保基金省內飛行檢查制度,定期對定點醫藥機構開展醫保基金使用情況核查。
此外,制定政府購買醫保基金監管服務辦法,通過購買第三方社會力量服務方式,充實監管力量,開展對定點醫藥機構的核查,加強醫保基金監管,建立醫保社會監督員制度,全省共聘請892名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離退休老干部、醫務工作者和參保人員等組成的醫保社會監督員,對定點醫藥機構進行日常監督;還編輯出版了《青海省醫療保障政策問答》《青海省醫療保障典型案例選編》,先后曝光169家違法違規定點醫藥機構,形成有效震懾。
統計顯示,兩年來,全省醫保部門累計檢查定點醫藥機構8186家次,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定點醫藥機構2803家,其中醫療機構1535家,藥店1268家,取消定點醫藥機構28家,暫停醫保服務協議458家,約談、責令限期整改、通報批評等3065家,行政處罰11家,追回“跑冒滴漏”醫保基金8564.54萬元。根據參保民眾報案線索,精準查處醫保違法違規案件33起、懲處定點醫藥機構33家。
本文轉載自中新網,記者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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