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為互聯網保險業務劃紅線 嚴防非持牌機構打擦邊球
中國銀保監會28日就《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針對實踐中非保險機構打擦邊球、涉嫌非法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的現象,官方劃下多條紅線。
作為保險銷售與服務的一種新形態,互聯網保險業務深刻影響了保險業態和保險監管。但其在快速發展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和風險隱患,給行業和監管帶來挑戰。
據了解,此次《辦法》根據互聯網保險業務本質和發展規律,明確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定義,即“保險機構依托互聯網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保險服務的保險經營活動”。
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保險業務,即為互聯網保險業務:一是保險機構通過互聯網和自助終端設備銷售保險產品或提供保險經紀服務;二是消費者能夠通過保險機構自營網絡平臺的銷售頁面獨立了解產品信息;三是消費者能夠自主完成投保行為。
互聯網保險業務涉眾面廣、模式眾多、問題復雜。官方此次將防范化解風險放在首位,要求堅持“機構持牌、人員持證”原則,并以負面清單形式明確非保險機構的禁止行為。
《辦法》規定,互聯網保險業務應由依法設立的保險機構開展,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辦法》對非保險機構的行為邊界作了明確規定,劃定了紅線:一是不得提供保險產品咨詢服務;二是不得比較保險產品、保費試算、報價比價;三是不得為投保人設計投保方案;四是不得代辦投保手續;五是不得代收保費等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有一些傳統保險機構從業人員通過微信朋友圈、公眾號、微信群、微博、短視頻、直播等方式參與互聯網保險營銷宣傳。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強調,根據《辦法》規定,上述營銷宣傳行為僅持牌機構才能開展。從業人員發布的營銷宣傳內容應經過持牌機構同意和授權,并由機構統一制作,從而最大程度保證從業人員的誠信和專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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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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