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嚴格執行教育收費政策提醒告誡書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嚴格執行教育收費政策提醒告誡書
各大中專學校、中小學、幼兒園: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規范教育收費工作,持續開展教育亂收費治理,教育收費行為不斷規范,但一些亂收費現象依然存在。為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行為,根據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河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教育收費檢查的通知》等,現向各大中專學校、中小學、幼兒園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政策。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河南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等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嚴格落實教育收費政策,嚴格執行教育收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嚴禁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嚴禁通過“家委會”等名義,變相亂收費。
二、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必須在校內醒目位置,以及學校網站、招生簡章和入學通知書中,向學生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準機關及文號)、收費范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內容。嚴禁收取未公示的費用,嚴禁收取與公示內容不符的費用。收費標準變動時,要及時變更,確保公示內容準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三、嚴格執行現行有效的教育收費政策文件。嚴格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嚴禁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收費;嚴禁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收費;嚴禁重復、分解收費項目收費;嚴禁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建校費、幫困基金等類似費用;嚴禁收取國家已明令禁止的擇校費、補課費、托管費、社會實踐活動費等費用;嚴禁跨學年收取學費、住宿費。
四、嚴格管理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嚴禁在代收費中獲取差價、回扣、返還款等行為;嚴禁將明確規定由財政保障的項目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嚴禁強制、變相強制或暗示學生購買教輔材料或資料;嚴禁違反規定、違背學生及家長自愿,強制服務并收取費用。
五、嚴格執行民辦學校收費政策。民辦學校要嚴格規范收費行為,嚴禁隨意提高收費標準,嚴禁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推動學費及其他費用過高過快上漲。嚴格按照自愿和非營利原則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即時發生即時收取,據實結算,嚴禁強制服務并收費,嚴禁只收費不服務。
六、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期間收費政策。嚴格落實住宿費退費政策,嚴禁以任何理由拒退或少退費用;未開學或未開課(含網課),嚴禁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嚴禁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學費(保教費);嚴禁以各種名目增加收費項目,轉嫁疫情成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河南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規定,對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市場監管部門暢通12315電話、12315互聯網平臺和12315平臺微信、支付寶小程序等投訴舉報渠道,依法查處、嚴肅處理群眾反映的涉嫌教育亂收費違規違法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教育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教育政策及法律法規的價格違法行為,將嚴肅查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一經查實,從重處罰;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構成違紀的,依法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9日
- 標簽:2019北京國際醫療器械展覽會
-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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