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發文:這9種醫療違規行為將被嚴懲
7月24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2020年醫療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行動方案》)。
截圖來自 國家衛健委
行動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行動,宣傳廣大醫務人員舍身忘我、無私奉獻的抗疫精神,營 造風清氣正的行業環境。
同時, 規范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強化廉潔從醫、規范執業,進一步提高群眾滿意度。
探索建立健全醫務人員執業行為監管長效機制,樹立風清氣正的醫療行業新風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行動范圍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
重點任務
《行動方案》的重點任務是以下五項:
大力弘揚、樹立醫務人員正面形象,倡導行風建設清風正氣。
加強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監管,倡導廉潔從醫。
嚴厲打擊醫療機構從業人員收取回扣違規違法行為。
堅決查處誘導消費和不合理診療行為。
嚴肅查處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經銷人員在醫療機構內的違規營銷行為。
以下9種行為,是重點打擊對象:
1.重點檢查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含醫生、護士、醫技人員、行政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醫療活動中(包括在介紹入院、檢查、治療、手術等環節)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屬以各種名義贈送的“紅包”禮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違規違法行為。
2.重點檢查醫療機構從業人員接受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行為。
3.醫務人員接受醫藥企業為其安排、組織或支付費用的營業性娛樂場所的娛樂活動行為。
4.醫務人員通過介紹患者到其他醫療機構檢查、治療或購買醫藥產品等收取提成的行為;
5.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規定發布醫療廣告,參與醫藥產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銷活動的行為;
6.醫務人員利用任何途徑和方式為商業目的統計醫師個人及臨床科室有關藥品、醫用耗材的用量信息,為醫藥營銷人員統計提供便利的行為;
7.醫務人員違反規定私自采購、銷售、使用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行為。
8.加強對醫務人員規范檢查、規范治療、合理用藥等執業行為的監督檢查,加強高值醫用耗材、輔助性用藥等領域的監管。對違反診療常規、誘導醫療和過度醫療等嚴重違規行為,依法依規納入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和信用體系管理,并向社會公布。
9.重點檢查醫療機構門診、住院部、藥房等區域出現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違規向醫務人員推銷藥品、醫療器械,進行商業洽談的行為。
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時間為2020年7月-12月,分3個階段實施:
教育與自查階段(2020年7月)
集中宣傳與整治階段(2020年8月-11月)
評估與總結階段(2020年12月)
附:文件原文
2020年醫療行業作風建設工作
專項行動方案
- 標簽:女主嫵媚
- 編輯:王麗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