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秦農農商行多宗違法狂攬44張罰單 共遭罰902萬
北京1月17日訊 近日,陜西銀保監局陸續披露了陜西秦農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陜西秦農農商行”)的行政處罰情況。據統計,陜西秦農農商行兩日共計收到44篇罰單,陜西秦農農商行及11支行累計遭罰款902萬,12名相關責任人遭警告。
值得注意的是,陜西秦農農商行下轄15家一級支行,此次被罰便涉及了11家。
1月16日,陜西秦農農商行收到陜西銀保監局下發的36張罰單(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39-64、66-75號),陜西秦農農商行及未央支行、碑林支行、勝利街支行、雁塔支行、閻良支行、高新支行、新市支行、經開支行、蓮湖支行、臨潼支行、浐灞支行共11支行累計遭罰款727萬,8名相關責任人遭警告。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39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未經資格核準實際履行董(理)事、高級管理人員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四十萬元罰款。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40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重大關聯交易未經董事會審批且未及時向監管部門和監事會報告,依據《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三十八萬元罰款。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41、42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未央支行向“四證”不全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四十萬元罰款。張朝輝對上述行為負監督責任和管理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警告。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43、44、45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碑林支行貸款資金被挪用、信貸資金回流借款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三十萬元罰款。沈曉東、田雨英對上述行為負主要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二人被陜西銀保監局分別警告。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46、47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勝利街支行、未央支行逆程序授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分別處以二十五萬元與三十五萬元罰款。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48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雁塔支行貸前調查不審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二十五萬元罰款。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49、50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雁塔支行、未央支行違規由借款人承擔抵押評估費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三條,分別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八萬元罰款。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51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閻良支行向不具備貸款主體資質的政府機構發放貸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二十一萬元罰款。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52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雁塔支行違規向固定資產項目發放流動資金貸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二十一萬元罰款。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53、54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未嚴格落實固定資產項目資本金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三十萬元罰款。李戰軍對上述行為負主要責任、對陜西秦農農商行高新支行貿易背景審查不嚴的行為負監督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警告。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55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違規發放異地房地產貸款未向監管部門報備,未按要求關注固定資產貸款“四證”情況及未按貸款用途進行受托支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二十五萬元罰款。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56、57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高新支行保證人違法為貸款提供保證擔保導致保證合同無效,銀行未在征信系統中如實反映貸款擔保信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三十萬元罰款。王文輝對上述行為負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警告。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58、59、60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新市支行未嚴格履行內部審批與發放程序,違規向內部人發放貸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三十五萬元罰款。張勇強、郝保全對上述行為負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二人被陜西銀保監局分別警告。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61、62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未央支行以貸收息、掩蓋不良資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三十萬元罰款。李佳對上述行為負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警告。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63、64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經開支行、蓮湖支行采取掛息轉據延緩風險暴露、掩蓋不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分別處以二十五萬元罰款。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66、67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雁塔支行、臨潼支行重組貸款未納入不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分別處以二十一萬元罰款。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68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部分理財收益未及時入賬并用于投資運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二十二萬元罰款。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69、70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高新支行、浐灞支行貿易背景審查不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分別處以三十五萬元與二十五萬元罰款。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71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同業業務穿透式管理要求落實不到位,少計資本、未提撥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二十一萬元罰款。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72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同業交易對手名單管理要求落實不到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二十一萬元罰款。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73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二十八萬元罰款。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74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向監管部門報送材料不真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二十一萬元罰款。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75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未央支行虛增小微企業貸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二十一萬元罰款。
此前,1月15日,陜西秦農農商行已收到陜西銀保監局下發的8張罰單(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15-21號、38號),陜西秦農農商行及臨潼支行、雁塔支行、未央支行三支行已累計遭罰款175萬,4名相關責任人遭警告。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15、16、17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臨潼支行貸款審查不盡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五十萬元罰款。毛愛國對上述行為負經辦責任,王巧梅對上述行為負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二人被陜西銀保監局分別警告。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18、19、20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雁塔支行授信管理不盡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五十萬元罰款。高敏、張哲對上述行為負主要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二人被陜西銀保監局分別警告。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21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董事長長期缺位,未指定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相關人員代為履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五十萬元罰款。
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陜銀保監罰決字〔2019〕38號)顯示,陜西秦農農商行未央支行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陜西銀保監局處以二十五萬元罰款。
官網介紹,陜西秦農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28日,是經中國銀監會批準,在原西安市碑林區、新城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基礎上,以新設合并方式組建的一家農村商業銀行。目前,注冊資本87.5億元,下轄15個一級支行、1個直屬支行、1個營業部,營業網點473個,從業人員6200余名,營業網點數量居地區金融機構首位。
2018年,陜西秦農農商行實現營業收入54.75億元,同比增加11.07億元,增長25.34%,但凈利潤為9.71億元,較上年同期減少9.63億元,下降49.79%。
截至2018年末,陜西秦農農商行持股5%以上的股東分別為:陜西渭河煤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7.60億股,持股比例8.68%;陜西神木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60億股,持股比例8.68%;陜西和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60億股,持股比例8.68%;彬縣煤炭有限責任公司持股7.60億股,持股比例8.68%;陜西府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16億股,持股比例8.18%;金花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6.40億股,持股比例7.31%。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ǘ┚芙^或者阻礙非現場監管或者現場檢查的;
。ㄈ┨峁┨摷俚幕蛘唠[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
。ㄋ模┪窗凑找幎ㄟM行信息披露的;
(五)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
。┚芙^執行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措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銀行業監督管理規定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七條規定處罰外,還可以區別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ㄒ唬┴熈钽y行業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ǘ┿y行業金融機構的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ㄈ┤∠苯迂撠煹亩、高級管理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的任職資格,禁止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責令改正,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ㄒ唬┪窗幢巨k法第四條規定進行關聯交易,給商業銀行造成損失的;
。ǘ┪窗幢巨k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審批關聯交易的;
(三)向關聯方發放無擔保貸款的;
(四)違反本辦法規定為關聯方融資行為提供擔保的;
。ㄎ澹┙邮鼙拘械墓蓹嘧鳛橘|押提供授信的;
。┢赣藐P聯方控制的會計師事務所為其審計的;
。ㄆ撸⿲﹃P聯方授信余額超過本辦法規定比例的;
(八)未按照本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披露信息的;
。ň牛┪窗匆髨绦斜巨k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規定的監督管理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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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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