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布公募基金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指引
北京6月21日訊(記者 關婧) 今日,證監會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表示,近日證監會發布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具體來看,新規明確了公募基金參與出借業務的基本原則;明確了公募基金參與出借業務的定義和性質;規定了具體產品類型和投資比例,強化流動性風險管控;明確了估值核算信披法律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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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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