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中國鋁業集團有限公司反饋督察情況
今天(2月1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中國鋁業集團有限公司反饋督察情況。
督察組認為,中國鋁業集團在生產經營發展過程中,不斷增強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的行動自覺。先后實施大氣污染、水污染、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等方面184個環保重點項目,解決一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督察組指出,雖然中國鋁業集團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做了許多工作,但對標中央要求、對標央企示范作用、對標人民期待,仍存在差距。
一是思想認識仍有偏差。中鋁中州鋁業有限公司至今未按污染防治攻堅戰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中鋁山東有限公司至今未按污染防治攻堅戰要求完成原燃物料礦場及輸送系統全封閉改造。
云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屬的西南銅業分公司、云南云銅鋅業股份有限公司、富民薪冶工貿有限公司五華分公司等3家企業位于昆明市主城區,環境風險較大。云南省政府早在2014年就要求上述企業于2017年完成搬遷改造,但一直無實質進展。
此外,包頭鋁業有限公司環境違法、污染擾民問題突出,當地群眾意見很大,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但截至此次督察,相關問題仍未得到有效解決。
二是工作推進不嚴不實。中國鋁業集團礦山生態修復和土地復墾任務極為繁重,但集團各部門職責分工卻未涉及相關內容,導致該項工作在集團層面長期無人抓、無人管、無人查。
三是環境違法和污染問題突出。經統計,2017年以來,中國鋁業集團下屬企業有63家因環境違法行為被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處罰,總數高達259次。此次督察又發現多家企業在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污染治理、生態保護修復等方面存在問題。
四是環境風險防控工作不力。包頭鋁業有限公司、富民薪冶工貿有限公司五華分公司、山西華興鋁業有限公司、遵義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銅業分公司、西南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企業存在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轉移、處置不規范問題。
督察組強調,中國鋁業集團應根據督察報告,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黨中央、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總臺央視記者 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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