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寫入人民幣數字形式、提高金融違法成本……銀行法修改要關注哪些?
新華社北京10月28日電 題:擬寫入人民幣數字形式、提高金融違法成本……銀行法修改要關注哪些?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張千千、吳雨
10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首次寫入人民幣數字形式,并明確提高金融違法成本,引發(fā)社會關注和討論。
修改原因:反映新變化,適應新需求
今年6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十八次委員長會議審議通過了調整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其中包括修改中國人民銀行法,并要求“由有關方面抓緊開展調研和起草工作,視情安排審議”。
一方面,征求意見稿反映了金融業(yè)的一些最新變化。例如現行法中,央行貸款對象僅有“商業(yè)銀行”一類,而征求意見稿將對象進一步拓寬至“商業(yè)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合作銀行、政策性銀行、開發(fā)性銀行”。
業(yè)內人士表示,這在實踐中已是既定事實。征求意見稿從法律層面拓寬了貸款的對象范圍,確保了央行貨幣政策工具使用的合法性。
另一方面,征求意見稿與時俱進地加入了人民幣數字形式、金融科技管理、征信市場和信用評級市場管理、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新內容,適應新需求。
目前,人民銀行起草了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11月23日。
“由于中國人民銀行法主要立足于人民銀行的工作,因此先由人民銀行從專業(yè)的視角起草修訂草案,后續(xù)還將由最高立法機關對草案進行審議修改。”中國人民大學未來法治研究院教授楊東說。
新網銀行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認為,在當前國內國際經濟金融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的背景下,對中國人民銀行法進行修改,能夠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wěn)定創(chuàng)造更好的法律環(huán)境,有助于推動金融業(yè)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助力守好老百姓的“錢袋子”。
涉及熱點:人民幣數字形式、大幅提高金融違法成本等
與現行中國人民銀行法相比,征求意見稿做了不少修改與擴充,其中不乏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
- 標簽:愛情心理測驗
-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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