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損友!男子酒駕被查,竟冒用朋友身份……
坑人!坑己!坑社會!
涪陵男子盛某屢教不改
三次都因為酒駕被查獲
在10月5日第三次被查時
他竟然耍起了小聰明
冒用朋友身份受罰
堪稱“最佳損友”
當晚7點過,涪陵區交巡警支隊清溪公巡大隊民警正在焦干線處開展節日酒駕查處專項整治行動,盛某被當場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盛某的酒精含量為35毫克/100毫升,達到飲酒駕駛機動車違法標準。
當民警叫駕駛員盛某出示機動車駕駛證時,盛某謊稱駕駛證未攜帶,并不假思索地向民警提供了自己朋友的姓名和身份證號,民警當場對其提供的姓名和身份信息通過手機系統查詢并無異常,于是民警就按盛某提供的姓名和身份信息開具了強制措施處罰憑證。
隨后民警返回辦公室對盛某的身份信息作進一步核實比對時,卻發現盛某欺騙民警提供了假身份。于是立即通知盛某來大隊對其行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糾正了先前開具的錯誤處罰決定。
經查,盛某2017年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處罰,2018年又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再次處罰,駕駛證已被公安機關吊銷。這次因酒后駕駛被查獲,已經是第三次因酒駕被查處了。
盛某因無證酒后駕車冒用朋友身份信息的行為幸好被民警及時發現并糾正,否則將對無辜群眾作出錯誤處罰。經教育,盛某已經認識了自己的錯誤行為,并向被冒充者進行了賠禮道歉,得到了朋友的諒解。
“酒后駕駛不應該,多次酒后駕車更不該。”民警表示,作為駕駛員,應該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堅決做到“開車不喝酒,酒后不駕車”,即使自己違法了,也應該勇于承擔責任改正錯誤,冒充別人的姓名及身份信息更是對朋友的不忠不義,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可不能隨便做。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來源:重慶晨報
責任編輯:向勤如(EN006)
- 標簽:泰國軍方扣留英拉
- 編輯:王麗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