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怎么分類?不聽勸會被罰?北京新版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來了
4月27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公布了 新修訂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將于5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條例》實施后,北京市的生活垃圾分類或將迎來新的變化。具體垃圾分類如何開展?哪些行為會受到處罰?詳細內容來聽記者報道:
為了配合新版條例實施,北京市生活垃圾分類推進聯席會議辦公室就北京市垃圾分類減量四個實施辦法已經印發。北京市教委、衛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局、商務局等就學校、醫療機構、旅游景區、賓館、商業流通領域、等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要求在各自領域內做好垃圾分類減量。
北京市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李如剛介紹,北京全市設置了垃圾分類桶站、分類驛站11.3萬余組,共有廚余垃圾運輸車1259輛,其他垃圾運輸車6412輛,密閉式清潔站、小型垃圾中轉站980座,各區正在按照市級統一部署,按照指引文件要求,進一步規范垃圾投放站點。統一收集運輸車輛顏色、標志標識、單位名稱、監督電話等信息,改造提升密閉式清潔站,逐步做到功能齊備、外觀標識統一規范,方便社會監督。
同時,北京市城管執法局將重點檢查社會單位開展生活垃圾分類開展情況;嚴厲查處生活垃圾分類各個環節的違法行為。對于居民未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違法行為,則體現在重在引導。
北京市城管執法局副局長溫天武表示,在個人方面,對于拒不聽勸阻的,那么生活垃圾分類的管理責任人,應當向城管執法部門進行報告。同時由城管執法部門給予書面警告,再次違反規定的,處以五十到這個二百元罰款。如果應當接受處罰的個人自愿參加生活垃圾分類志愿服務的話,將不予行政處罰。
單位違反規定方面,由城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罰款;再次違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相關行政處罰或行政強制信息將錄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同樣,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將針對農貿市場、便利店、超市等商品零售場所為重點,開展為期3個月的塑料袋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以及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將按照北京市統一安排部署,組織各區市場監管部門配合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告知商場、市場、餐飲經營性場所垃圾分類相關要求,指導餐飲服務單位擺放或張貼節約標識,引導廣大經營者、消費者主動配合,做好生活源頭減量。
目前,北京市新版條例實施的各項工作已經準備就緒,下一步北京市的生活垃圾分類要以服務促管理,以機制促行動自覺,加強垃圾分類全鏈條系統建設,穩扎穩打、務求實效,讓垃圾分類工作走在全國前列。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交通廣播記者 宗銳 實習記者 孫富康
- 標簽:十一屆三中全會公報
-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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