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不再提交紙質申請表
中新網1月8日電 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網消息,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今日發布《關于取消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紙質申請表及部分業務網上辦結的公告》及政策解讀,規定從1月10日起,除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使用商業銀行貸款及使用異地公積金貸款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仍需單位經辦人辦理外,其余提取事項職工本人也可申請辦理。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不再提交紙質申請表,改為職工本人書面授權承諾。
文件指出,自2020年1月10日起,通過管理中心下屬18個管理部或受托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的銀行代辦點柜臺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原需填寫的16類提取事項申請表格全部取消,從根本上解決了群眾反映提取材料多的問題。
其中,申請人本人于柜臺辦理提取業務時,僅需提供相關提取事項的材料原件即可辦理,授權承諾可當場簽字確認;單位經辦人于柜臺辦理提取業務時,除提供相關事項材料外,還需申請人本人簽署《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提前授權承諾。
文件指出,新規擴大了提取業務辦理主體,自2020年1月10日起,除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使用商業銀行貸款及使用異地公積金貸款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外,申請人和單位經辦人都可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
由于房屋權屬信息尚未實現全國互聯互通,上述域外購房的兩個服務事項繼續維持經辦人制度,由申請人所在單位首先履行提取材料的初步審核職責,后由單位經辦人前往柜臺辦理提取業務。
為落實北京市委市政府減少群眾辦事跑動次數、加快提升網辦深度的要求,提高住房公積金互聯網應用和服務便利化水平,管理中心新增11個服務事項可通過網上業務系統申請并辦結,其中包括10個住房公積金事項和1個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事項。
申請人通過網上業務系統提交辦理申請后,由管理中心進行后臺審核,審核成功后直接予以辦結,無需到柜臺辦理相關手續。申請人可通過網上業務系統查詢業務辦理進度。如審核不通過,也將通過網上業務系統反饋原因。
《公告》發布后,管理中心51個服務事項已實現28項網上可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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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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