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視頻與直播交互給版權保護帶來利好
剛剛過去的2019年,短視頻市場規模節節攀升。
根據《2019年中國網絡視聽發展研究報告》數據顯示,2018年直播行業市場規模為516.2億元,而短視頻的市場規模已達467.1億元,比前一年同比增長了744.7%。
隨著直播觀眾的流失,眾多主播開始轉型做起了短視頻,比如將自己的優質直播內容剪輯成短視頻在平臺發布,以增加二次曝光的幾率;而短視頻平臺同樣也需要這些自帶流量的主播入駐,以擴充自身內容。
去年大火的李佳琦之所以能夠成為直播界第一人,正是得益于他嘗試錄制的一個個推薦口紅的短視頻。
直播與短視頻的交互給產業和商業模式都帶來了新的變化,而直播下沉、短視頻崛起的大趨勢,無意間給版權保護也帶來了一些便捷和利好。
直播易逝維權難的困境悄然發生改變
直播具有即時性和消逝性的特點,因此除非是通過回放或者錄播等功能,直播內容很難被固定下來。因此,如果主播在直播過程中擅自播放音樂、電影、游戲等作品,其實很難被控制。而無法留存證據也增加了版權方后續維權訴訟的難度。這也就是在直播最火爆的前兩年,面對海量未經許可使用音樂作品的情況,像音著協這樣的維權大戶卻幾乎沒有太多維權舉措的重要原因。
除了舉證困難外,在直播狀態下維權的另一個難點在于被告的選擇。
版權方基于成本或者便捷性等角度考慮,一般會傾向于直接起訴直播平臺,而非起訴單個主播。但是,在直播時使用他人作品的直接侵權人是主播,而面對成千上萬主播,讓平臺承擔審核義務也難言合理。可平臺一旦無法被追究到責任,版權方也就失去了維權動力。
這一情況在短視頻興起的形勢下悄然發生了變化。
一旦直播的侵權內容被固化成短視頻的形式并且上傳到了平臺,這種行為本身就直接侵犯了版權方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而即便該視頻是用戶自己上傳的,但倘若平臺對此行為是知曉的,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6條的規定,平臺也可能會一并承擔幫助侵權的責任。
在此情況下,平臺的注意義務和擔責的可能性便大大增加了。去年8月宣判的,音著協起訴斗魚公司著名主播馮提莫在直播視頻中未經許可使用音樂作品《戀人心》一案,即是最典型的事例,法院最終判決斗魚公司上傳的直播回看視頻直接侵犯了版權方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游戲廠商與直播平臺的利益格局開始改寫
雖然直播行業呈下降趨勢,但游戲直播卻始終保持著強大的市場占有率。根據《2019年中國網絡視聽發展研究報告》顯示,一些頭部游戲直播平臺,甚至還呈現出逆勢上揚的趨勢。
細究原因,可能和游戲直播的互動性和作品展示性等特點有關。觀眾會針對主播某個精彩或搞笑的瞬間進行互動;而完整呈現一場游戲的操作全程是需要很長時間的,這些都是短視頻所不能替代的。
因此,游戲主播也是主播中最具個人特色、技術特征及身價最高的一批人,而因網羅大量游戲主播從而獲得巨大流量的直播平臺,也引來了游戲廠商巨頭的版權“狙擊”。
2019年12月26日,廣東高院公開宣判了備受關注的“夢幻西游”網絡游戲直播侵權二審一案。法院最終維持一審結果,認定被告華多公司擅自在YY、虎牙平臺上組織主播人員直播原告網易公司的“夢幻西游2”游戲內容,構成侵犯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賠償經濟損失2000萬元。
該案之所以備受矚目,最重要的原因是作為游戲的“制作方”試圖通過訴訟的方式直接切分直播平臺的流量利益。因為直播平臺賴以生存的基礎內容“游戲”是由其創作的,但卻未向其提供許可使用費。而法院最終也支持了這一訴求。也就是說,以后在平臺上直播打游戲給觀眾看,平臺都要向游戲廠商分一杯羹,否則就可能構成侵犯著作權。
長遠來看,這一判決的案例影響將極其深遠的。游戲廠商與直播平臺的利益格局已然開始改寫。
通過典型案例不斷為產業塑形
2019年的中國,圍繞著直播和短視頻的每一個典型案例,對于產業的合規和塑形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2019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這一重磅政策的出臺體現了國家對于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決心。
不論是直播還是短視頻,都只是網絡視聽內容展現給公眾的一個形式,形式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進化,像互動劇、VLOG等新視聽形式已然開始流行,悄無聲息地攻城略地。但是,萬變不離其宗,任何形式都需要內容的支撐,而內容的使用和傳播都需要在《著作權法》的框架下進行,以最終達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狀態。
(作者系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資深娛樂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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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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