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過冬主要靠熬,燒炭燒煤燒柴都是妄想
對古代的北中國普通民眾而言,在漫漫寒冬里取暖,是一件非常艱難的事情。
燒不起炭
古人所能擁有的取暖燃料種類有限,無非是木炭、煤和薪柴。木炭取暖體驗最佳,但價格昂貴,一般只有皇宮、官府及富貴人家才用得起。
宮廷和政府部門,自古即有取暖的制度保障,使其在冬季能夠擁有充足的木炭或者薪柴。唐朝的“木炭使”、元朝的“柴炭局”、明朝的“惜薪司”、清朝的“柴炭處”等,均下轄柴炭廠、山林及專屬的樵夫,負責為宮廷和政府部門采辦燃料、制作木炭。
除了發放木炭,有時候也會由政府部門直接發給薪柴,或是在俸祿中發放取暖費用。比如,唐朝每年發給京官的薪柴,需桐木72萬根之多;若還不夠,則從宮中調取“蒿根柴”補足。明朝官員的俸祿中,專有一項“柴薪銀”,作為官員購買柴薪的補貼。
“惜薪司”這類機構生產的木炭,對品質往往有著相當高的要求。比如,“紅籮炭”是明清皇室的御用木炭,其產品標準是:
“皆易州一帶山中硬木燒成,運至紅籮廠,按尺寸鋸截,編小圓荊筐,用紅土刷筐而盛之。……每根長尺許,園徑二三寸不等,氣暖而耐久,灰白而不爆。”
清朝乾隆年間,圓明園等處,一年要用掉這種紅籮炭64405斤,另加黑炭566228斤、煤367433斤、木柴360248斤。坐擁燒不完的紅籮炭,乾隆皇帝的冬天特別溫暖,他開心地在詩中寫道:
人苦冬日短,
我愛冬夜長。
……
敲詩不覺冷,
漏永夜未央。
圖:乾隆帝寫字像軸
燒不起煤
煤進入日常生活,始見于北宋的東京汴梁,當時稱為“石炭”。不過,底層民眾是用不起的。
北宋政府喜好“煤炭專賣”政策,對煤炭資源實施管控,由政府統一售賣。比如,宋徽宗時,“官賣石炭增二十余場”,朝廷大獲其利。這種專賣政策,往往導致煤價高昂,民眾無法在冬天購煤取暖。
木炭價格昂貴,煤炭又在政府的管控當中,于是乎,北宋開封城的冬天,對普通民眾而言始終是寒冷刺骨。
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冬天,開封城“民間乏炭,其價甚貴,每秤可及二百文”(“秤”是當時的一種計量單位,十五斤為一秤。可供參考的一個物價標準:大中祥符元年,北宋襄、許、荊南、夔、峽等地的麥子是12文一斗,大米是30文一斗),眼見民眾實在熬不下去,政府“出炭四十萬”,將自己控制的部分木炭拿出來,半價投放到市場上,民眾蜂擁搶購,結果發生了“有踐死者”(踩踏至死)的慘事。宋仁宗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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